三级医疗事故是什么意思?
我去医院看病,医生给我治疗后感觉病情更严重了。医院说这可能涉及医疗事故,还提到了三级医疗事故。我不太懂这是什么意思,想知道三级医疗事故具体是怎么定义的,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对我有什么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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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医疗事故。通俗来讲,就是在医疗过程中,由于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的过失,给患者身体带来了一定程度的伤害,但还没有达到非常严重的残疾程度,只是影响了身体某些器官的正常功能。 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三级医疗事故又细分为甲、乙、丙、丁、戊五个等级。三级甲等医疗事故是指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较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三级乙等医疗事故是指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三级丙等医疗事故指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三级丁等医疗事故是指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三级戊等医疗事故是指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微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一旦被认定为三级医疗事故,医疗机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事故等级、患者的损害程度等因素,对患者进行赔偿。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同时,卫生行政部门还可能根据情节轻重,对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吊销执业证书等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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