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著作权侵权的认定是怎样的?

我写了一本书,最近发现有人未经我允许就把我的书拿去部分改编成了剧本。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算不算著作权侵权,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著作权侵权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认定对方侵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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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著作权侵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著作权侵权的认定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首先,我们需要了解著作权的基本概念。著作权,也被称为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权利。这些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如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如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在认定著作权侵权时,通常遵循“接触+实质性相似”的原则。“接触”指的是被控侵权人有机会接触到著作权人的作品。这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证明,比如作品已经公开发表、在一定范围内传播,或者被控侵权人与著作权人之间存在某种关联,使得其有可能接触到该作品。例如,如果一部小说已经在网络上广泛传播,那么就可以推定很多人有机会接触到它。 “实质性相似”则是判断侵权的关键。这需要对比被控侵权作品与著作权人的作品在表达上是否相似。需要注意的是,著作权保护的是作品的表达,而不是思想。也就是说,不同的人对同一思想进行不同的表达,是不构成侵权的。比如,很多人都以“爱情”为主题进行创作,但只要他们的表达方式不同,就不会构成侵权。判断实质性相似时,通常会从作品的整体和部分进行综合分析。例如,在文学作品中,可以对比故事情节、人物塑造、语言风格等方面;在美术作品中,可以对比线条、色彩、构图等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此外,如果被控侵权人有合理使用、法定许可等抗辩理由,那么也可能不构成侵权。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情况下,使用他人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比如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等。法定许可则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而使用作品。 总之,认定著作权侵权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结合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判断。如果发现自己的著作权可能受到侵犯,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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