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下班途中发生车祸怎么赔偿?

下班路上我遭遇了车祸,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去获得赔偿。我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赔偿的流程是怎样的,能从哪些方面获得赔偿,依据是什么,有没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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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下班途中发生车祸的赔偿问题,涉及到多个法律关系和赔偿途径。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这种情况可能涉及两种赔偿方式,一是交通事故赔偿,二是工伤保险赔偿。 从交通事故赔偿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发生车祸后,先由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进行赔偿。如果交强险不够赔,再看事故责任划分,由责任方继续承担赔偿。赔偿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再来说工伤保险赔偿。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旦被认定为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赔偿的项目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等。 在实际操作中,要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比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发票、病历、劳动合同等,以便顺利进行赔偿申请。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有些赔偿项目不能重复获得,比如医疗费等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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