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下班路上出车祸死亡算工伤吗?如何赔偿?

我有个朋友下班路上出车祸去世了,现在家属都很悲痛。我们都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怎么认定,想知道这到底算不算工伤?要是算工伤的话,具体赔偿是怎么规定的、赔偿流程是怎样的 ,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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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路上出车祸死亡,在一定条件下是算工伤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通俗来讲,就是在下班回家的路上,要是遭遇车祸,而且在这起事故中本人不是主要责任方,那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要是被认定为工伤,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以下赔偿款项: 首先是丧葬补助金,标准是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比如说,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丧葬补助金就是5000×6 = 30000元 。 其次是供养亲属抚恤金,这是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具体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不过要注意,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能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比如,职工生前月工资8000元,配偶每月能领8000×40% = 3200元 。 最后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这个数据会根据每年的统计情况有所变化。 如果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在这种情况下,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赔偿就要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相关概念: 统筹地区:是指统一组织社会保险缴费、待遇支付的地区范围,一般以市为单位进行统筹。 供养亲属:指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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