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请破产法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当公司申请破产时,法人所承担的责任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这里的法人准确来说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首先,在民事责任方面,一般情况下,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通常不需要用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债务。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如果法定代表人存在过错,比如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也是《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 其次,在行政责任方面,如果公司在破产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如虚假破产、隐匿或转移财产等,法定代表人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的债务人的有关人员,经人民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列席债权人会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并依法处以罚款。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拒不陈述、回答,或者作虚假陈述、回答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处以罚款。这里的有关人员就可能包括法定代表人。 最后,在刑事责任方面,若公司破产涉及到犯罪行为,法定代表人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例如,公司实施了妨害清算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法定代表人可能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追究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申请破产时法定代表人的责任需根据具体情况判定,在合法合规经营的情况下,法定代表人一般不需要承担额外的不合理责任,但如果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