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女方起诉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我是女方,和丈夫感情不和,想通过起诉来离婚。但我对起诉离婚的具体流程一点都不了解,不知道该从哪儿开始,需要准备些什么,要走哪些程序。希望能有人详细给我讲讲女方起诉离婚的具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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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诉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女方起诉离婚,一般要经历以下几个阶段: 首先是起诉阶段。女方要准备好离婚起诉状,起诉状中要明确自己的离婚诉求,比如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等内容。同时,还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像结婚证、身份证、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例如分居协议、家暴报警记录等)。之后,女方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通常情况下,是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其次是受理阶段。法院收到女方的起诉材料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女方缴纳诉讼费。诉讼费的金额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而定,一般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法院立案后,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并确定开庭时间。 最后是审理和判决阶段。开庭审理时,女方和男方都需要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这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如果调解成功,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解除。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对是否准予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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