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省高院申请再审需要哪些材料?


向省高院申请再审,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有以下几类。 首先是再审申请书。再审申请书是申请再审的核心文件,它就像是你向法院表达诉求的“说明书”。在这份申请书中,你要详细写明申请再审的当事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还要明确再审请求,也就是你希望法院最终达到什么样的审理结果,比如撤销原判、重新判决等;最重要的是要阐述申请再审所依据的法定情形和具体事实、理由,也就是说明为什么你认为原判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 其次是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这些法律文书是案件原来审理过程和结果的记录,省高院需要通过它们来了解之前的审判情况。你需要提供这些文书的原件或者经过核对无误的复印件,方便法院查阅。 再者,支持再审申请理由的证据材料。证据就像是你打官司的“武器”,如果你认为原判存在事实认定错误或者法律适用错误等问题,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你的观点。这些证据可以是新发现的证据,也可以是对原有证据的补充和完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再审案件后,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一十一条等规定,对当事人主张的再审事由进行审查。而证据就是审查再审事由的重要依据。 另外,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果你是自然人,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果你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等,这是为了证明你的身份和诉讼主体资格。 最后,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再审的,还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如果你请了律师或者其他人帮你办理再审申请事宜,就需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手续,明确代理人的代理权限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