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高院申诉的流程是怎样的?
我有个案件一审、二审都败诉了,我觉得判决有问题,想向高院申诉,但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申诉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各个环节有什么要求,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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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高院申诉,一般指的是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不服,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的请求。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申诉的流程。 首先是准备申诉材料。申诉人需要准备申诉状,申诉状要详细写明申诉人的基本信息、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具体的申诉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等内容。同时,还需提交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此外,还要提供证明自己主张的相关证据材料。 接着是提交申诉材料。申诉人可以通过邮寄或者直接到高院立案庭提交申诉材料。如果是邮寄,要确保材料完整并留存好邮寄凭证;直接前往立案庭提交时,要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进行操作。 高院在收到申诉材料后,会进行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也就是说,高院会在一定期限内对申诉是否符合再审条件进行判断。 若高院经审查认为申诉符合再审条件,会裁定再审,并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都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举证、质证等诉讼活动。如果审查后认为不符合再审条件,会裁定驳回申诉。 整个申诉过程中,申诉人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遵守法律规定和诉讼秩序。如果对法律程序不熟悉,也可以考虑委托专业律师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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