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关于著作权侵权行为,说法正确的是怎样的?

我写了一部小说发表在网上,最近发现有人未经我允许就把我的小说拿去稍作修改后发布到了其他平台。我不太清楚这是不是属于著作权侵权行为,想了解关于著作权侵权行为,正确的说法是什么,怎样判定,侵权者要承担什么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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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著作权侵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著作权侵权行为指的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其作品,从而侵犯其著作权相关权利的行为。著作权涵盖了人身权和财产权等多方面的权利,比如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以及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等。 判定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行为,通常需要考虑几个关键因素。首先,要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实施了使用其作品的行为,像刚才提到的擅自修改他人小说并发布的情况,就可能存在侵权事实。其次,行为具有违法性,著作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未经许可的使用如果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就构成违法。再者,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等等。 对于赔偿损失,该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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