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伪造货币犯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怎样的?
我不太清楚伪造货币犯罪方面的法律知识,想知道关于伪造货币犯罪在法律上到底有哪些明确的规定,比如什么样的行为算伪造货币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希望能有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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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货币犯罪是一种严重危害国家货币管理制度和金融秩序的行为。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什么是伪造货币。伪造货币是指仿照真货币的图案、形状、色彩等特征,使用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假货币,冒充真货币的行为。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条对伪造货币罪作出了规定。该条文指出,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对于“数额特别巨大”,相关司法解释也有一定的界定。一般来说,伪造货币的总面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而对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司法实践中通常会综合考虑伪造货币的数量、手段、造成的社会影响等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在司法认定上,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货币的行为,不论是否完成全部印制工序,也不论是否伪造出的假币是否能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都构成伪造货币罪。这是因为伪造货币行为本身就对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和金融秩序造成了潜在的威胁。 此外,伪造货币罪是行为犯,不是结果犯。也就是说,只要实施了伪造货币的行为,就构成犯罪既遂,而不要求一定造成了实际的危害后果。例如,行为人已经开始伪造货币,但还未完成全部的伪造工序,或者伪造出的假币还未流入市场,都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总之,伪造货币犯罪是一种性质恶劣的犯罪行为,法律对此给予了严厉的制裁,这也是为了维护国家货币的正常流通和金融秩序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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