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变更房产权需要缴纳多少费用?
我和前夫刚办理完离婚手续,我们名下有一套共同房产,现在协商后决定把房产变更到我名下。我不太清楚在这种离婚后变更房产权的情况下,需要缴纳多少钱,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费用情况和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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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变更房产权涉及的费用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来变更房产权,这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所以,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也就是说,在契税方面,离婚析产变更房产权无需缴纳。 其次,印花税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房屋产权转移书据属于印花税的应税凭证,不过一般印花税的税率较低,按照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但实际操作中,对于离婚析产这种情况,有些地方可能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或者减免政策。 另外,登记费也是一项可能涉及的费用。不同地区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取的登记费标准有所差异,通常住宅类房屋的登记费一般在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 最后,如果在办理变更房产权过程中需要对房屋进行评估,还会产生评估费用,评估费用的多少取决于房屋的价值和评估机构的收费标准。总之,离婚后变更房产权具体缴纳的费用要综合多种因素确定,并且各地的政策和收费标准存在一定差异,建议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和税务部门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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