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吵架导致儿子离婚会怎么判?


在探讨法院对于因为夫妻吵架导致儿子离婚的判决情况时,我们需要从几个关键方面来分析。 首先是关于离婚与否的判定。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依据是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而不是因为父母吵架这个外部因素。即使父母吵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儿子儿媳的关系,但如果没有足够证据证明他们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法院一般不会轻易判决离婚。例如,夫妻双方只是因为父母吵架产生了一些矛盾,但仍然有和好的可能,愿意共同解决问题,法院通常会先进行调解,给予双方修复感情的机会。 其次是财产分割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里的财产分割主要看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比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在分割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不会因为是父母吵架导致离婚就偏向某一方。如果一方存在过错,比如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行为,法院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最后是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在判定抚养权时,会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因素,以确保孩子能够在一个稳定、健康的环境中成长,同样也不会因为父母吵架这个因素而做出不恰当的判决。总之,法院的判决会以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为依据,公平公正地处理离婚案件中的各项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