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吵架离婚孩子会怎么判?


夫妻吵架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法院通常会从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首先,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大前提。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不过,如果母亲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或者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不宜随母亲生活的,如母亲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等,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法院会支持。此外,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法院也会准许。 当子女已满两周岁,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时,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当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时,一方若有以下情形可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但这不是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法院一般在父母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 另外,如果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这也会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法院也会支持。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中的相关规定。总之,法院判决的核心是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合法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