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局如何帮忙要工资?

我被公司拖欠工资了,听说可以找劳动局帮忙。但我不太清楚具体流程,也不知道要准备什么材料,劳动局到底是怎么帮劳动者要回工资的呢?希望了解具体的操作步骤和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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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劳动者遇到被拖欠工资的情况,寻求劳动局(现一般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帮助是一种有效的途径。首先,我们要明白,劳动局有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等职能部门,它们在处理工资问题上有着不同的方式。 劳动监察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当你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一般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能够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资数额的材料,前往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登记。工作人员会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会予以立案。立案后,劳动监察部门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要求其提供相关的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等资料。如果查证属实用人单位确实存在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若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劳动监察部门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仲裁则是一种准司法程序。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工资支付问题存在争议,例如对工资数额、支付方式等有不同看法,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等,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同时,也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安排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仲裁庭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依法作出裁决。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当事人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的来说,劳动局通过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等方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帮助劳动者维护其获得工资报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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