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把包裹放物业,丢失后责任该如何认定?
最近网购了些东西,快递员没问我就直接把包裹放物业了,结果后来包裹丢了。我就想弄清楚这种情况下到底是谁该负责呀?是快递那边的问题,还是物业要承担责任,我自己需不需要担责呢?希望能了解下责任认定的具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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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快递把包裹放物业后丢失,责任认定需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未经收件人同意,快递员擅自将快递放物业导致包裹丢失,这种情况下快递公司要承担责任。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 。快递员没按规定做,那快递公司就难辞其咎。例如快递员没联系你,直接把包裹放物业然后丢了,快递公司要负责赔偿。 其次,如果收件人同意将快递放物业,那么快递公司通常没有责任。而物业方面,如果物业合同约定物业有代收快递包裹义务,或者物业进行有偿管理快递包裹,又或者物业存在重大过失导致包裹丢失,此时物业公司要承担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也就是说,在业主同意物业代收(无偿委托)时,若物业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包裹丢了,业主可要求赔偿。比如物业随意将包裹露天放置不管不顾最后丢了,就属于有重大过失。 如果既没有合同约定物业代收义务,物业也不存在重大过失等情况,且是收件人同意放物业的,那收件人可能就要自己承担包裹丢失的损失了。 相关概念: 有偿委托合同:就是委托人给受托人一定报酬,受托人按照委托要求做事,要是因为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委托人能要求赔偿。 无偿委托合同:受托人帮委托人做事,不收取报酬,但如果因为受托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委托人也能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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