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给补交社保,法院起诉是否有用?
我所在的单位一直不给我补交社保,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不知道去法院起诉有没有用,也不清楚法院会不会受理这类案件,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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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单位不给补交社保,法院起诉是否有用这个问题时,需要先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社保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然而,关于法院是否受理社保补缴的起诉,情况较为复杂。一般情况下,法院对于单纯要求补缴社保的案件通常不予受理。因为根据相关规定,社会保险的征缴属于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的法定职责,这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范畴。所以,劳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由该机构责令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不过,如果因为单位未缴纳社保,给劳动者造成了实际损失,比如无法享受医保待遇导致的医疗费用损失等,劳动者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单位赔偿这部分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是会受理的。 综上所述,直接起诉要求单位补交社保,法院可能不会受理,但可以通过向社保征缴机构投诉来解决。若因未缴纳社保产生了实际损失,则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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