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法院判决离婚的流程如下: 首先是起诉阶段。要先写民事诉状,在诉状里写明原告、被告的基本信息,像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等;接着提出诉讼请求,比如请求离婚、解决小孩抚养问题、依法分割财产等;然后阐述事实与理由,把结婚时间、生育小孩时间以及离婚原因等情况说清楚。诉状最好打印,最后要手签名。准备好这些后,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立案时要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和发给对方各一份。 其次是立案与缴费环节。立案庭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需要缴费。缴费后,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之后就回家等待通知。 然后是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法院会给案子排期开庭,并把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原告开庭时间,原告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在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法院可能会约双方去调解,不管是开庭前还是开庭时,都会询问双方愿不愿意调解。 接下来是调解与开庭阶段。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且调解成功,法院会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可能是调解离婚,也可能是做通双方工作不离婚,然后结案。要是调解不成则会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法院就会进行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最后是判决结果。判决可能是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同意离婚的话,法院大多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不过,原告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概念:( 民事诉状: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书面材料,用来表明诉求和理由等。 管辖权:指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权力范围,确定哪个法院能管这个案子。 诉讼请求:原告向法院提出的具体要求,比如离婚、分割财产等。 民事调解书:法院调解成功后制作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 民事判决书:法院对案件审理后作出判决的法律文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