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期限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期限,指的就是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也就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时间范围。简单来说,它规定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多长时间内受这份合同的约束。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一下劳动合同期限的类型: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明确约定了合同的起始和终止时间的合同。这种合同有明确的有效期,到期后合同自然终止。比如签了三年的合同,从 2024 年 1 月 1 日到 2026 年 12 月 31 日,这三年就是合同的有效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合同适合一些临时性、季节性的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有明确的时间要求的情况。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想在一定时间内稳定工作,到期后再根据情况选择是否续约,固定期限合同是个不错的选择。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的“无确定终止时间”并不是说合同没有终止的可能,只是没有明确的到期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提供了更稳定的职业保障,只要没有出现法定的解除情形,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比如,建筑公司为了完成一个特定的建筑项目,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当这个项目完成时,合同也就终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适用于一些短期的、项目性的工作。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类型各有特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和协商。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都应当明确合同期限的类型和相关条款,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