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离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我所在的公司一直拖欠工资,我实在没办法想离职了。但我和公司签的合同里有违约金相关条款,我就担心离职会不会要给公司支付违约金,所以想问问这种因为公司拖欠工资而离职的情况,需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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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因公司拖欠工资离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明确两个关键概念。违约金,指的是合同双方在合同里约定,要是一方不按合同办事,就得给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而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用人单位应给的报酬。 从法律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就意味着,当公司拖欠工资时,劳动者有权利主动解除和公司的劳动合同。 同时,该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这里提到的第二十二条是关于服务期的规定,第二十三条是关于竞业限制的规定。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如果不是服务期和竞业限制这两种情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是不合法的。 所以,当公司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依据法律规定离职时,通常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因为是用人单位先违反了按时支付工资的义务,劳动者是在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并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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