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因拖欠工资导致离职该如何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已经连续三个月拖欠工资了,我实在没办法只能选择离职。我想知道,因为公司拖欠工资导致我离职,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我?我能得到哪些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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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导致劳动者离职的情况,涉及到多方面的法律规定和赔偿事宜。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用人单位有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义务。而经济补偿则是在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一种补偿,以弥补劳动者因劳动关系变动所遭受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当公司拖欠工资时,劳动者有权主动提出离职,并且这种离职是受到法律支持的。 接着,关于赔偿方面,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依据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例如,小李在某公司工作了3年零4个月,因公司拖欠工资而离职。按照上述规定,公司应支付给小李3.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小李过去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他能获得的经济补偿就是5000×3.5 = 17500元。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给劳动者造成了其他损失,比如导致劳动者产生了额外的费用或遭受了精神损害等,劳动者还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但这需要劳动者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损失的存在和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尝试达成一致解决方案。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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