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拖欠工资离职是否可以获得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已经好几个月没发工资了,我实在没办法想离职。我想知道,因为公司拖欠工资这种情况我离职的话,能不能获得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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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通常是可以获得赔偿的。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当公司拖欠工资时,劳动者有权利主动提出离职。 接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就意味着因公司拖欠工资而离职,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来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所以,因公司拖欠工资离职,劳动者不仅可以顺利解除劳动合同,还能依法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劳动者要注意收集好公司拖欠工资的相关证据,如工资条、银行流水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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