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离婚程序是怎样走的?


法院离婚也就是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来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式。 具体的程序如下: 首先是起诉阶段。一方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结婚证 、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明确提出离婚诉求、财产分割 及子女抚养等问题。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双方不在同地居住,就按此原则确定管辖法院。提交的起诉状要写明双方基本信息、离婚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接着是受理阶段。法院收到材料后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就会予以受理并立案。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发出立案通知书,当事人凭此缴纳诉讼费(通常50元到300元,如果涉及财产分割且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超过部分要按0.5%比例缴纳),之后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然后是调解阶段。这是必经程序,法院通常会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若调解成功,法院会制作调解书,双方签收后婚姻关系就解除了;要是调解不成,就会进入审理程序。 最后是审理与判决阶段。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理,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和陈述,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判决。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像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等情况,调解无效时,法院一般会准予离婚 。若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可在规定期限(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后再次起诉。 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相关概念: 原告就被告:就是说原告起诉被告,一般要到被告住所地(也就是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的法院去起诉。 调解书:是法院在调解成功后制作的法律文书,双方签收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解除。 上诉:是当事人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重新审理的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