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诉讼离婚的手续是怎样的?


法院诉讼离婚手续主要包含以下几个阶段: 首先是起诉立案阶段。离婚案件的起诉,就是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者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一般情况下,管辖法院为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也就是被告户籍地基层法院 。同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感情破裂的证据、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证据等。法院会对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若不受理,会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接着是调解阶段。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法院收案后会先将案件分到调解庭或调解团队手中。调解可能会出现三种结果:一是双方和好,继续维持婚姻关系;二是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离婚,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好,这种情况下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是调解无效,无法达成一致,那么案件就会进入到下一阶段。 最后是开庭审理与判决阶段。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双方需要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等环节。双方要向法庭展示自己的观点和证据,法官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以及法律规定,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从而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作出判决 。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还有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调解无效的,也应当准予离婚 。 相关概念: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管辖权:指的是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权力或权限,在离婚诉讼中确定哪个法院有权受理案件。 调解书:是由人民法院制作的,记载当事人之间调解协议内容的法律文书,它是在法院调解成功后制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