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抚养费找不到人会终止执行吗?
我离婚后对方一直不给孩子抚养费,我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可现在执行的时候却找不到对方人了,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院会终止执行吗?我还能不能拿到孩子的抚养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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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强制执行抚养费时找不到人,并不一定会终止执行。下面为你详细解释。首先,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就抚养费的强制执行而言,其目的是保障未成年子女获得抚养费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执行程序中存在终结执行和中止执行两种不同的情况。终结执行意味着执行程序彻底结束,以后不再恢复;而中止执行是指执行程序暂时停止,待法定情形消失后,执行程序会继续进行。 在找不到被执行人的情况下,通常不会直接终结执行。法院可能会采取一系列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即使找不到人,只要查明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依然可以对这些财产进行执行来支付抚养费。 如果被执行人长期下落不明,法院还可以通过公告送达执行通知等方式。并且,如果符合一定条件,法院可以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限制其高消费等行为。 只有在出现法定的终结执行情形时,才会终结执行。例如,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等。但仅仅是找不到人,并不属于法定的终结执行情形。所以,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因为找不到人就终止对抚养费的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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