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要钱的话是怎么收费的?


在法院起诉涉及索要钱财的案件,其收费是有明确规定的,通常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来执行。该办法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这意味着如果您起诉索要的金额在1万元及以下,只需向法院交纳50元的诉讼费用。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例如,若您起诉索要的金额是5万元,1万元部分交50元,超过1万元的4万元部分按照2.5%计算,即40000×2.5% = 1000元,总共需交纳1000 + 50 = 1050元。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假设您索要的金额是15万元,1万元部分交50元,1万至10万元部分交(100000 - 10000)×2.5% = 2250元,超过10万元的5万元部分按照2%计算,即50000×2% = 1000元,总共需交纳50 + 2250 + 1000 = 3300元。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比如索要金额为30万元,1万元部分交50元,1万至10万元部分交2250元,10万至20万元部分交(200000 - 100000)×2% = 2000元,超过20万元的10万元部分按照1.5%计算,即100000×1.5% = 1500元,总共需交纳50 + 2250 + 2000 + 1500 = 5800元。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若索要金额是80万元,依次计算各段费用后相加得出总费用。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还可以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例如,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此外,如果您胜诉,通常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但您在起诉时需要先垫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