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调查按什么顺序进行?
我最近要参加一场民事诉讼,听说庭审中有法庭调查环节,我不太清楚这个环节的顺序是怎样的。我担心自己在这个环节因为不了解顺序而说错话或者错过重要时机,想知道法庭调查具体是按照什么顺序来进行的,好提前做好准备。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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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调查是指在法庭上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的活动,它是庭审的重要环节,对于查明案件真相、正确适用法律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下面为你详细介绍法庭调查的顺序。
首先,当事人陈述。这是法庭调查的第一步,由原告简要陈述起诉的请求和理由,或者宣读起诉状;然后被告针对原告的起诉进行答辩,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有第三人的,第三人也需要陈述自己的意见。比如在一个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会说清楚自己与被告签订合同的情况,被告违约给自己造成的损失等,被告则会说明自己为何认为没有违约等情况。这一步的目的是让法庭初步了解双方当事人的主张和争议焦点。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接着,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如果案件中有证人,证人需要出庭作证。法庭会先告知证人的权利和义务,比如证人有如实作证的义务,也有获得相应补偿的权利等。证人需要就自己所知道的与案件有关的事实进行陈述。要是证人因为某些特殊原因不能到庭,其之前提供的书面证言会在法庭上宣读。这一环节有助于通过证人的描述进一步了解案件事实。相关法律依据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证据和证人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