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有没有权利找被执行人?
我有个官司胜诉了,对方成了被执行人,但一直躲着不还钱。我就想问问,法院有没有权利去找这个被执行人呢?我感觉自己实在没办法找到他,要是法院也没这权利,那我的钱不是很难要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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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是有权利找被执行人的。在民事执行程序中,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为了实现执行目的,有权采取多种措施来查找被执行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这其中就包含了对被执行人的查找。法院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查找被执行人,比如通过公安机关的人口信息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户籍信息和居住地址等。此外,法院还可以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调查被执行人的下落。 如果被执行人故意逃避执行,法院还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实践中,法院也会运用网络查控系统等现代化手段,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以及其本人的行踪,以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在执行案件中,法院不仅有权利找被执行人,而且这也是保障执行程序顺利进行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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