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去起诉后对方还不给,法院会怎么判?
我把钱借给别人,对方一直拖着不还,我打算去法院起诉。但又担心就算起诉了,对方还是不给钱,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判呢?我不太懂法律,想了解一下具体的判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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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当遇到他人欠钱不还,经过起诉后对方依旧拒绝还钱时,法院会依据相关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决。首先,法院会审查借贷关系是否成立。这就好比一场交易,得先确认借钱这个事儿是不是真的发生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也就是说,你得拿出能证明对方确实借了你钱的东西,比如借条、转账记录等。如果这些证据都有,能清楚地证明借贷关系,那法院通常会认定借贷事实存在。 接着,法院会审查借款金额、利息等具体内容。借款金额就是对方到底借了你多少钱,利息则是看你们之前有没有约定好借钱要给多少利息。《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所以,如果你们约定的利息过高,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法院是不会支持过高部分的。 最后,如果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借贷关系合法有效,会依法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偿还借款本金及合法利息。要是被告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还是不还钱,原告可以在判决书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告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被告的财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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