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给钱不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我和对方闹离婚,对方说我得给他一笔钱才肯离,可我不想给。现在已经起诉到法院了,我想知道在这种一方以不给钱就不离婚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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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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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诉讼中,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核心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这里所说的“感情确已破裂”有多种情形。比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存在上述法定情形之一,并且有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即便一方以不给钱就不离婚为由不同意离婚,法院在调解无效后,也很可能会判决准予离婚。 如果不存在法定的感情破裂情形,而只是一方单纯以不给钱就不离婚来拖延,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的可能等因素来判断。若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有和好的可能,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 关于金钱方面,如果一方在离婚时提出金钱要求,通常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经济补偿、经济帮助等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对金钱方面的诉求进行处理,而不是简单地因为一方提出给钱要求就左右离婚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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