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个孩子离婚时法院会怎么判?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涉及到两个孩子抚养权的判决,法院通常会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处理。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这一原则其实就是说,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孩子能够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中健康成长。这些因素包括孩子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生活习惯,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抚养意愿、教育背景、道德品质,以及孩子与父母双方的感情基础等。 对于孩子年龄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通常更依赖母亲的照顾。但如果母亲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患有严重疾病、有虐待孩子等不良行为,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法院也可能会判给父亲抚养。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在实践中,如果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大致相同,法院可能会判决一人抚养一个孩子,这样可以让孩子继续保持与父母双方的亲密关系。但如果一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比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者有严重的暴力倾向,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两个孩子都判给另一方。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是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能够表达自己愿意和谁一起生活。法院在判决时会充分考虑孩子的想法。 除了以上这些因素外,法院还会考虑一些其他实际情况。比如父母双方是否有其他子女,是否有能力同时抚养两个孩子等。如果一方已经绝育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时可能会有一定的优势。另外,如果孩子一直跟随一方生活,改变生活环境可能对孩子的成长不利,法院也会慎重考虑这一因素。 总之,在有两个孩子的离婚案件中,抚养权的判决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父母双方应该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尽量通过协商解决抚养权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公正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