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债务人恶意转让财产时债权人是否可行使撤销权?

我把钱借给一个朋友,约定了还款时间,可到时间他不还钱。后来我发现他把名下的房产低价卖给了别人,明显是不想还钱故意这么做的。我想知道在这种债务人恶意转让财产的情况下,我作为债权人能不能行使撤销权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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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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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债务人恶意转让财产的情况下,债权人是可行使撤销权的。下面我们来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概念和依据。 首先,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通俗来讲,就是当债务人的某些行为让债权人的债权可能无法实现时,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让这些行为无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比如,债务人无偿把自己的房产送给他人,导致自己没钱偿还债权人的债务,这时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这个赠送行为。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例如,债务人把价值100万的房子以10万的价格卖给别人,而且买的人也知道债务人是为了逃避债务,这种情况下债权人也能行使撤销权。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有一定的条件和程序。条件上,一是债务人实施了有害于债权的行为,二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程序上,债权人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也就是说,债权人只能在自己债权的范围内要求撤销,并且因为行使撤销权产生的合理费用,比如律师费、诉讼费等,可以要求债务人来承担。 所以,当遇到债务人恶意转让财产的情况,债权人应积极运用法律赋予的撤销权,通过合法的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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