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行贿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单位行贿罪,简单来说,就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其犯罪构成。 首先是主体方面。单位行贿罪的主体是单位,这里的单位涵盖了各种形式,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无论是国有单位,还是集体所有制单位,亦或是私营企业等,只要符合单位的定义,都可能成为该罪的主体。 在主观方面,单位行贿罪表现为直接故意。也就是说,单位必须是有意识、有目的地去实施行贿行为,其目的是为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这里的不正当利益,指的是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利益,以及要求国家工作人员或者有关单位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帮助或者方便条件。 客观方面,单位行贿罪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另一种是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并且情节严重。这里的情节严重通常要结合行贿的数额、行贿的次数、行贿的对象、造成的后果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判断。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一般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从客体方面来看,单位行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和职能活动及声誉。行贿行为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干扰了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损害了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明确规定: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总之,要判断一个单位是否构成单位行贿罪,需要从主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和客体等多个角度进行综合考量,同时要严格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来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