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是怎样的?
我不太清楚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具体是怎么回事。我身边有人好像涉及到了类似的事儿,我就想了解下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如何认定的,会有什么样的后果,构成该罪有哪些具体条件等方面的内容。
展开


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是一种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这里的“国家机关公文”,简单来说,就是国家机关制作的,用于管理社会事务、表达意志等的书面文件,像政府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命令等都属于公文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要认定是否构成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关键在于是否实施了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的行为。“买卖”既包括购买,也包括出售。并且,这里的买卖行为并不要求一定是为了谋取经济利益,只要有买卖的事实就可能构成犯罪。 而“情节严重”一般是指多次买卖国家机关公文、买卖重要的国家机关公文,或者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后果等情况。一旦构成此罪,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大家一定要遵守法律,不能进行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这类违法活动。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