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假币并使用假币的构成什么罪?
我之前不小心拿到了一些假币,当时没想太多,还把部分假币卖给了别人,后来自己也用了一些假币。现在很担心这种行为会触犯法律,想知道出售假币并使用假币在法律上会被认定为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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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出售假币并使用假币的行为涉及不同的罪名认定,我们先分别来理解一下这些罪名的概念。 出售假币罪,简单来说,就是把伪造的货币卖给他人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出售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的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法律都有相关的司法解释来确定具体的标准。 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当一个人既出售假币又使用假币时,通常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来处理。也就是说,会分别对出售假币的行为和使用假币的行为进行定罪量刑,然后将两个刑罚合并执行。这是因为出售假币和使用假币是两个不同的行为,侵犯了不同的法益,不能简单地以一个罪名来评价。不过,具体的定罪和量刑,还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比如假币的数额、行为人的主观故意等因素综合判断。所以,如果存在出售并使用假币的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或者向司法机关主动说明情况,争取从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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