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继承的房产该如何处理?
我和兄弟姐妹一起继承了父母的一套房产,现在对于怎么处理这套房子大家意见不太统一。有人想卖,有人想留着自住。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像我们这种共同继承的房产应该怎么处理,有没有明确的规定和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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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共同继承的房产是指多个继承人对同一处房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对于这种情况的处理,涉及到多个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原则。 首先,我们要明确共同继承房产的共有人之间的关系。在法律上,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管理和处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这意味着,如果继承人之间事先对房产的处理有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执行。比如,大家提前说好等房子升值后再出售,那就等升值后再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是按份共有房产,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共有人同意出售或者进行其他处分,那么就可以进行相应的处理;如果是共同共有,那就需要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 如果共有人之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又该怎么办呢?按照法律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简单来说,就是能直接分房子的就分房子,不能直接分的就把房子卖了分钱。 此外,如果部分共有人的行为损害了其他共有人的利益,受损害的共有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比如,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租房屋并独占租金,其他共有人有权要求其返还应得的租金份额。总之,在处理共同继承的房产时,共有人应当遵循法律规定,充分协商,以公平合理的方式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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