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是怎么回事?
我家里最近遇到点事,法院把部分财产查封了,可家里人没忍住把其中一些卖了。我挺担心这会不会构成犯罪,想了解下擅自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有啥后果呢?
展开


擅自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是指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简单来说,司法机关为了保证案件的顺利处理和执行,会对相关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在这些措施生效期间,任何人都不能私自处理这些财产。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这里的“情节严重”,一般是指导致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严重干扰了案件的侦查、起诉活动的;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坏的财产数量巨大的等情况。 比如,在一个民事纠纷案件中,法院依法查封了被告的一批货物,被告为了逃避履行义务,偷偷将这批货物变卖。如果这种行为导致原告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或者严重影响了司法程序的正常进行,就可能构成擅自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 所以,如果司法机关已经对财产进行了查封、扣押、冻结,一定要严格遵守规定,不能擅自处置。否则,一旦被认定构成犯罪,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