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危害税收征管罪”主要对哪些利用发票的犯罪行为定罪?


在我国刑法中,“危害税收征管罪”是一类重要的罪名,其中涉及利用发票的犯罪行为有多种,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简单来说,就是有人为了非法获利或者骗取国家税款,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开具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次是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这指的是有人私自制造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把自己伪造的、别人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卖出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六条,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还有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就是说那些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人,违反法律规定,把发票卖给其他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另外,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也在其中。如果有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去非法购买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会触犯此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八条,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最后是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和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前者是指非法制造或者出售非法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后者则是非法制造或者出售非法制造的普通发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九条,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这些涉及利用发票的犯罪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税收征管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大家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杜绝此类违法犯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