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不认罪认罚是否会移交法院?
我涉及一个刑事案件,在和检察院沟通的过程中,我不想认罪认罚。我不太清楚不认罪认罚的话,这个案子会不会还是被移交给 法院处理啊?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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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案件中,即使犯罪嫌疑人不认罪认罚,案件也是有可能会移交法院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这一制度鼓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以提高诉讼效率和实现司法公正。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也就是说,检察机关决定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诉,主要依据是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情况,而不是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认罚。只要案件达到了起诉的标准,即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即使犯罪嫌疑人不认罪认罚,检察院也会将案件移交法院进行审判。
在司法实践中,有些案件犯罪嫌疑人可能认为自己无罪或者对指控有异议而不认罪认罚。但如果侦查机关收集到了足够的证据证明其犯罪行为,检察机关经过审查后认为符合起诉条件,就会提起公诉。法院会根据庭审中查明的事实、证据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如果证据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即使其不认罪认罚,法院也会依法作出有罪判决。不过,不认罪认罚可能会导致犯罪嫌疑人失去从轻处罚的机会。因 为认罪认罚从宽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制度,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可以在量刑时获得一定的从宽处理。所以,是否认罪认罚需要犯罪嫌疑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后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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