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不赔范围有哪些?
我遭遇了一起刑事案件,想通过刑事 附带民事诉讼来索赔。但不清楚哪些损失是不能通过这种方式赔偿的,比如精神损害赔偿行不行,一些间接的经济损失能不能赔,想了解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具体的不赔范围。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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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首先,精神损失赔偿通常不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这是因为刑事诉讼本身对犯罪行为进行了惩处,具有一定的抚慰被害人精神痛苦的作用,所以精神损害赔偿通常不支持。
其次,对于犯罪行为造成的间接损失,一般也不予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要赔偿的是犯罪行为直接导致的物质损失,间接损失往往难以确定与犯罪行为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且范围较难界定。例如,因被害人受伤无法工作,导致其所在公司失去一个重要项目而遭受的损失,这种间接损失就不在赔偿范围内。
此外,违法所得及孳息的返还问题,通常是通过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方式解决,而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当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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