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怎样规定的?
我遭遇了交通事故,对方被认定刑事犯罪。我想在刑事诉讼里附带民事诉讼索要死亡赔偿金,可不清楚这方面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也不知道能获得多少赔偿,该走什么流程,希望有人能帮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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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一个重要的赔偿项目。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相关概念。死亡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后,由赔偿义务人按照一定标准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赔偿,主要是对受害人未来收入损失等的补偿。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对于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情况,受害人的家属有权要求赔偿义务人承担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通常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例如,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万元,受害人不满六十周岁,那么死亡赔偿金可能就是5万×20年 = 100万元。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主张死亡赔偿金,需要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交附带民事起诉状,明确赔偿的请求和依据的事实、理由等。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结合证据等进行审理和判决。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存在一些争议和复杂情况,比如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能力等问题。但总体来说,法律是保障受害人及其家属合理获得死亡赔偿金等赔偿的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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