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被告人聘请的辩护人有哪些规定?


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聘请的辩护人是非常重要的角色,他们能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下面从几个方面来介绍相关规定。 首先,关于可以担任辩护人的人员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律师是比较常见的辩护人,他们经过专业的法律学习和培训,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为被告人提供专业的法律辩护。人民团体或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监护人、亲友,在了解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也可以为被告人进行辩护。 其次,存在一些人员不得担任辩护人。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这是为了确保辩护人能够独立、公正地为被告人进行辩护,避免因自身的特殊情况影响辩护工作。 再者,聘请辩护人的时间。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最后,聘请辩护人的程序。被告人可以与拟聘请的辩护人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辩护人需要向办案机关提交相关的委托手续,如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公函等,以表明其辩护人的身份。这样,辩护人就可以依法开展辩护工作,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服务。总之,刑事诉讼被告人在聘请辩护人时,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选择合适的辩护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