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已经坐牢,罚金还用交吗?
我因为刑事犯罪坐了牢,当时法院还判了罚金。我以为坐完牢这事就结束了,可最近听说还是要交罚金。我不太明白,都已经坐过牢接受惩罚了,为啥还要交罚金呢?这个罚金到底还用不用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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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犯罪中,坐牢属于主刑,而罚金属于附加刑。主刑和附加刑是可以同时适用的,也就是说,即使犯罪分子已经坐了牢,该交的罚金还是要交。这就好比你犯了错误,可能要接受不同方面的惩罚,坐牢是限制你的人身自由,而罚金则是在经济上对你进行处罚。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所以,即使已经坐完牢,如果没有按照判决缴纳罚金,法院是可以采取强制缴纳措施的。法院可能会查询你的银行账户、查封你的财产等,用来抵缴罚金。要是你有能力却故意不缴纳罚金,这可能还会影响你的个人信用记录,对你以后的生活和工作,比如贷款、出行等,都会产生不利影响。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下,比如因为遭遇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不能抗拒的灾祸,导致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经过法院裁定,才有可能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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