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坐牢没钱交罚金,家人必须交吗?
我家有个亲戚坐牢了,法院判了罚金,但他在里面没钱交。我们家里人经济条件也一般,不太想帮他交。就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犯人坐牢没钱交罚金的话,家人是必须要帮着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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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当犯人坐牢且没钱缴纳罚金时,家人并没有必须代为缴纳的法律义务。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罚金这个概念。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它是一种附加刑,是针对犯罪行为的一种经济制裁手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这里的被执行人指的是犯罪行为人本身,而不是其家人。也就是说,法律规定的缴纳罚金的主体是犯罪的个人,并非其家属。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如果家属愿意代为缴纳罚金,法院会将其视为犯罪人有悔罪表现,在量刑或者减刑、假释时会作为一个情节予以考虑。但这并不意味着家属有必须缴纳的责任。如果犯罪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在查证属实后,可能会裁定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罚金。所以,从法律规定来看,犯人坐牢没钱交罚金,家人没有法定的缴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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