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管辖范围是怎样的?

我遇到了一起刑事案件,犯罪行为还给我造成了物质损失,我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我不知道该向哪个法院提出,不太清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管辖范围是如何规定的,希望了解一下相关内容。
展开 view-more
  • #刑事附带民事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因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从而向法院提起要求被告人进行赔偿的民事诉讼。它的管辖范围主要遵循以下规则。 从地域管辖来看,一般遵循“犯罪地管辖”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比如,张三在A市实施诈骗行为,骗走了李四的钱财,李四的财产损失结果也发生在A市,那么A市的法院就有管辖权受理这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从级别管辖方面,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和其相应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以及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及附带民事诉讼。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及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及附带民事诉讼。 此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管辖通常要与刑事诉讼的管辖保持一致。这是为了保证案件的统一处理,提高诉讼效率,避免出现刑事和民事部分判决不一致的情况。所以,被害人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要依据上述管辖规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