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怎样规定的?
我开了个小工厂,最近想生产一批商品,但是有点想用知名品牌的商标。我知道这样可能不太对,但不太清楚这在刑法里是怎么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罪具体是啥情况,会受到怎样的处罚,所以想问问大家。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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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刑法中,假冒注册商标罪是一个重要的罪名,它和商标的合法使用与保护密切相关。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首先,我们得明白什么是假冒注册商标罪。简单来说,就是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就构成了假冒注册商标罪。这里面有几个关键的点需要大家理解。“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意思就是没有得到商标主人的同意就使用人家的商标。比如,A公司有一个很有名的商标,B公司没经过A公司允许就用了这个商标,这就是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强调的是使用的范围。假如甲商标是用在手机上的,那只有在生产手机的时候用了这个商标才可能构成这个罪,如果用在别的商品像衣服上,那就不属于这里说的情况了。“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就是说用的商标和人家注册的商标一模一样。而“情节严重”,通常是指非法经营数额较大,或者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又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那怎么判断情节严重还是特别严重呢?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一般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就属于“情节严重”;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就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总之,假冒注册商标罪是对商标合法权益的严重侵犯,会破坏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大家在经营活动中一定要遵守法律规定,尊重他人的商标权,合法使用商标,这样才能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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