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关于敲诈勒索罪有哪些规定?
我不太清楚刑法里敲诈勒索罪是怎么规定的。我身边发生了类似可能涉及敲诈勒索的事儿,想知道什么样的行为算敲诈勒索,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希望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来判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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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是一种常见且性质恶劣的犯罪行为。它指的是通过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他人交出财物的犯罪行为。通俗来讲,就是用让人害怕的方式,逼着别人把钱或者财物给自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对敲诈勒索罪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该条文,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里的“数额较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般是指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而“多次敲诈勒索”通常指两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 如果敲诈勒索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一般指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其他严重情节”包括对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等情况。 要是敲诈勒索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通常指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可能涉及造成被害人自杀、企业破产等极其严重的后果。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关键要看行为人是否采用了威胁或要挟的方法,迫使被害人交付财物。威胁和要挟的方式多种多样,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暗示的。而且,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才能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此外,对于敲诈勒索未遂的情况,根据刑法规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就是说,如果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敲诈勒索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仍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处罚会相对轻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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