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侵犯著作权罪的刑法裁量规定是怎样的?

我写了一本书,最近发现有人未经我许可就大量复制售卖,听说这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我想知道在刑法里,对于侵犯著作权罪是怎么裁量的,判罚标准和依据都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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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著作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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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展览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对侵犯著作权罪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对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有其他严重情节”“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相关的司法解释也给出了界定。例如,违法所得数额三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一千张(份)以上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而违法所得数额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巨大”。 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裁量刑罚,包括犯罪行为的情节、违法所得的数额、对著作权人造成的损失等。比如,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或者积极赔偿著作权人的损失,取得著作权人的谅解,在量刑时可能会从轻处罚。相反,如果犯罪嫌疑人是累犯,或者犯罪行为造成了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可能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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