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劳动罪会被追究怎样的刑事责任,有哪些相关规定?
我公司有个领导老是强迫员工加班干活,不加班就扣工资,大家都敢怒不敢言。我想知道他这种行为算强迫劳动罪吗?要是构成这个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呢,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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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劳动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犯罪行为。通俗来讲,就是通过一些强制手段,让别人违背自己的意愿去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情节严重”,通常是指强迫多人劳动、长时间强迫劳动、造成劳动者人身伤害等情况。 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也就是说,如果有人知道别人在强迫劳动,还帮忙招人或者运送人员,也会按照强迫劳动罪来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这意味着,如果是单位实施了强迫劳动的行为,不仅单位要交罚金,单位里负责这件事的人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所以,强迫劳动这种行为是违反刑法规定的,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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