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罪既遂需要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诽谤罪既遂所涉及的刑事责任是一个值得关注的法律问题。下面将详细为您介绍诽谤罪既遂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诽谤罪。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也就是说,行为人不仅要有捏造虚假事实的行为,还要将这些虚假事实进行散布,并且达到了损害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程度,才会构成诽谤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对于“情节严重”,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可以作为参考。一是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二是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是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是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在承担刑事责任的方式上,“有期徒刑”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需要注意的是,诽谤罪一般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这意味着通常需要被害人自己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才会受理。但如果诽谤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比如引发群体性事件、损害国家形象等,公安机关可以主动立案侦查,检察机关会提起公诉。 总之,诽谤罪既遂会让行为人面临法律的制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当尊重他人的名誉权,避免实施诽谤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