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金融票证罪的刑事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我对骗取金融票证罪的刑事责任不太清楚。最近接触到一些经济案件相关信息,发现涉及到这个罪名。想具体了解一下,一旦被认定构成骗取金融票证罪,在刑事责任方面是如何判定的,不同情节下会面临怎样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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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金融票证罪,简单来说,就是通过欺骗手段获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的犯罪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规定,自然人犯此罪,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要是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单位犯骗取金融票证罪的情况,处罚方式有所不同。对单位要判处罚金,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本罪的规定进行处罚。 这里判定是否‘重大损失’‘特别重大损失’以及‘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情节’,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比如骗取的金融票证涉及的金额大小、给金融机构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对金融秩序的破坏程度等。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来准确认定和量刑。 相关概念: 骗取金融票证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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